“信用管理师” ——在信用体系建设事业中诞生的新职业
3 月 31 日 ,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在人民大会堂召开“ 2005 年国家新职业新闻发布会”。由中国市场学会信用工作委员会申报的“信用管理师”新职业在会上正式发布。这是我国信用管理行业的一件大事、喜事。 “信用管理师”新职业的发布,是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产物,是我国信用管理行业发展的结果,是我国信用管理专业技术队伍形成并发挥作用的使然,也是中国市场学会信用工作委员会作为服务信用管理行业的社团组织,代表广大信用管理从业人员,积极申请,长期不懈努力工作的成果。
市场经济是商品交换的经济,各种商品交易活动,都必须建立在信用的基础上才能完成。因此,也可以说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
改革开放以来,在社会经济发展进程中,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问题层出不穷,其基本原因在于社会信用失范。企业作为市场的主体,一方面为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另一方面信用缺失十分严重。仅从企业应收账款看,企业方面的相互拖欠十分普遍。据统计 2004 年 1 —— 10 月我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应收账款净额 21969 亿元,同比增长 18.2% 。
经过二十年的改革开放,我国社会经济有了巨大发展, 2003 年,国民生产总值人均超过了 1000 美元,东部不少发达地区人均超过了两、三千美元,我国开始迈入信用经济时期。
近年来,我国社会信用活动日渐活跃。到 2004 年末,我国已发行银行卡达 7.62 亿张,其中贷记卡已达 500 多万张。与此同时,企业间的赊销赊购信用活动与住房消费信贷、汽车消费信贷等都有了长足发展。
适应社会经济的发展,引入信用管理,建立信用管理制度,控制信用风险 已成为新时期企业发展的选择。我国企业的信用管理从外资企业、外贸企业最先起步,到大中型企业,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学习信用管理知识,建立信用管理制度。目前已有近 20000 家企业开始建立信用管理制度或培训信用管理专业人员。为企业开展信用活动服务,信用管理服务应运而生,从上世纪 80 年代中期开始,资信调查、商帐追收、信用保险、保理、担保、资信评级、信用管理咨询等信用管理服务业日渐发展,现在已初具规模。据不完全统计,现有资信评级机构近 80 家、征信机构 100 多家、担保机构 2000 多家、市场调查等信用专业服务机构 500 余家。商业信用活动的发展,有利地促进了我国信用产品市场的形成并在迅速成长。如市场对企业信用报告的需求,据估算 2000 年为 4 万份, 2004 年已达 12 万份。
从当前我国的实际情况看,我国信用管理专业技术队伍有以下特点:一是新,是伴随信用管理行业诞生的一支新的专业技术队伍;二是成长快,社会需求与日俱增;三是专业技术基础弱,现有人员基本上为相近专业走上信用管理岗位的。因此,为培育建立我国的信用管理专业队伍,急需进行专业教育。
适应我国信用管理行业发展的需要,为 培养信用管理人才,目前国内已有中国人民大学、上海财经大学和吉林大学三所大学于 2002 年起开设了信用管理专业课程,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开办了信用管理方向教学。然而,从企业信用管理实际看,仅有学历教育毕业的人才远远不能够满足企业的需要,急需发展再教育,多渠道进行职业培训。 根据党和国家关于职业资格认证有关文件的精神,为促进我国信用管理专业人才队伍的健康发展,为国家、为企业培养合格的信用管理专业人才,从根本上提高信用风险管理水平,推动我国社会信用活动良性发展,加快社会信用体系的建立,中国市场学会信用工作委员会作为以服务信用管理行业为宗旨的社团,决定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加快推进“信用管理师”国家新职业的诞生,并组织开展中国信用管理职业资格认证培训工作 。
为此,经过反复调研与论证,在广泛征求业内机构和专家意见的基础上,中国市场学会信用工作委员会从 2003 年起,开始向 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就培养发展我国信用管理专业技术队伍的问题,多次进行汇报“请示”,在该部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与指导下,信用工作委员会 于 2004 年 6 月正式 向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上报了《关于在信用管理行业中申请设立“信用管理师”,“信用分析师”职业的请示》。该报告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主管部门论证审核,现已获得批准。 2005 年 3 月 31 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向全社会发布了“信用管理师”新职业。
信用管理师是指运用现代信用经济、信用管理及其相关学科的专业知识,遵循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使用信用管理技术与方法,从事企业和消费者信用风险管理工作的专业人员。
信用管理师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建立有效的企业信用管理体系;制定企业信用制度与信用政策;在交易前期,对交易对象进行信用调查与评估,确定信用额度及放账期;在交易中期,对应收账款加强管理,并采取必要的措施转移风险保障企业债权;在交易后期,对发生的逾期账款进行追收;运用信用管理专业技术及专业的征信数据库防范风险,开拓市场。
随着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深入,预计 5 年后,我国将会有几十万乃至上百万人员走上信用管理的岗位。规范从业人员的职业行为并提高其职业能力将有力地促进我国社会 信用体系的建立 及社会经济的发展。 信用管理师作为一个新兴的职业,应企业和社会的需要而产生,服务于现代市场经济,有着广泛的市场需求和良好的就业前景。 “信用管理师”作为一项新职业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正式发布,在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事业进程中将产生重大影响。它标志着信用管理服务行业作为我国一个界别行业被依法确立,标志着信用管理职业已正式成为我国专业技术职务序列中的一员,标志着我国信用管理从业人员将会在依法规范的基础上健康成长并在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发挥出应有的作用。
为了配合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做好“信用管理师”职业资格认证工作, 中国市场学会信用工作委员会成立了“信用管理师”职业资格认证专家委员会。以在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领导下,按照有关规定,进一步作好编定“信用管理师”的国家职业标准、制定“信用管理师”资格认证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编写教材、题库建设等相关工作。
目前,“信用管理师”国家标准的制定,培训课程的设计、培训教材的编写工作已经开始启动。随着培训、考试、认证体系的完善。一个规范的、国家批准的信用管理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认证即将诞生,并将有力促进我国信用管理专业人才的培养和成长,成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加快建立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保障。
中国市场学会信用工作委员会
2005 年 3 月 31 日